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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3-18 17:03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根据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2022年度招聘计划,结合浙江省人力社保厅《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2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信息》(http://rlsbt.zj.gov.cn/art/2022/3/12/art_1443681_58928497.html),我院共有14个特殊专业技术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1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需求及招聘安排如下:
一、招聘岗位
用人部门 |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人数 |
年龄上限 |
学历/学位 |
职称/职业资格 |
专业/学科方向 |
其他条件及备注 |
口腔临床科室 |
C14-22-01 |
口腔临床医师 |
22 |
45周岁 |
研究生/博士 |
口腔医学一级学科下各临床和基础学科方向 |
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非应届毕业生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科研潜力突出者优先考虑。注:具体招聘岗位按照学科分配,以官网挂出的岗位为准。 近日将集中组织一次面试,请尽快报名(已预报名的无需重复报名)。 |
|
麻醉科 |
C14-22-02 |
麻醉医师 |
1 |
45周岁 |
研究生/博士 |
临床医学、麻醉学专业 |
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非应届毕业生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
|
重症医学科(ICU) |
C14-23-03 |
临床重症医师 |
1 |
45周岁 |
研究生/硕士 |
临床医学、重症医学专业 |
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非应届毕业生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同类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
|
浙江省口腔生物医学研究重点实验室 |
C14-22-04 |
专职科研人员 |
5 |
40周岁 |
研究生/博士 |
基础医学(生物信息学、再生医学、免疫、肿瘤、干细胞等方向)、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流统等方向)、药学、生命科学(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等方向)、化学、材料学、计算机科学、生物医学工程等各相关专业 |
具有良好的科研训练工作经历或科研工作业绩。 |
|
浙江省口腔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
C14-22-05 |
专职科研人员 |
4 |
40周岁 |
研究生/博士 |
基础医学(生物信息学、再生医学、免疫、肿瘤、干细胞等方向)、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流统等方向)、药学、生命科学(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等方向)、化学、材料学、计算机科学、生物医学工程等各相关专业 |
具有良好的科研训练工作经历或科研工作业绩。 |
|
浙江省口腔生物材料与器械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 |
C14-22-06 |
专职科研人员 |
2 |
40周岁 |
研究生/博士 |
基础医学(生物信息学、再生医学、免疫、肿瘤、干细胞等方向)、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流统等方向)、药学、生命科学(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等方向)、化学、材料学、计算机科学、生物医学工程等各相关专业 |
具有良好的科研训练工作经历或科研工作业绩。 |
|
口腔临床科室 |
C14-22-07 |
口腔临床科室学科带头人 |
10 |
*45周岁 |
研究生/博士 |
正高级职称 |
口腔医学 |
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具有正高及以上职称的且具有突出学术影响力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
口腔临床科室 |
C14-22-08 |
临床博士后(非定向) |
22 |
32周岁 |
研究生/博士 |
口腔医学一级学科下各临床和基础学科方向 |
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且尚未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应届博士毕业生,或近三年内获得博士学位的新近留学回国人员。注:具体招聘岗位按照学科分配,以官网挂出的岗位为准。 近日将集中组织一次面试,请尽快报名(已预报名的无需重复报名)。 |
|
放射科 |
C14-22-09 |
放射科学科带头人 |
1 |
*45周岁 |
研究生/博士 |
副高级职称 |
放射诊断学或放射影像相关专业 |
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
放射科 |
C14-22-10 |
放射医师 |
1 |
45周岁 |
研究生/博士 |
放射诊断学或放射影像相关专业 |
具有三甲医院工作经验优先。非应届毕业生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
|
药剂科 |
C14-22-11 |
药剂科学科带头人 |
1 |
*35周岁 |
研究生/硕士 |
副高级职称 |
药学相关专业 |
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
药剂科 |
C14-22-12 |
药剂师 |
1 |
35周岁 |
研究生/博士 |
药学相关专业 |
具有良好的科研训练工作经历或科研工作业绩。非应届毕业生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
|
临床、研究中心 |
C14-22-13 |
PI/后备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 |
5 |
45周岁 |
研究生/博士 |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生命、化学、分子生物等相关专业 |
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非应届毕业生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
|
医技、实验室等 |
C14-22-14 |
医技、实验室储备人才 |
5 |
35周岁 |
研究生/博士 |
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口腔医学、生命科学、公共卫生、实验技术等 |
非应届毕业生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视不同岗位报名情况进行确定,不再另行通知。招聘程序参照《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22年第一批)》。我院将根据报名情况及科室实际工作需要不定期分批开展特岗招聘,招聘通知将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途径发送,请应聘者注意查收信息或查看简历审核状态。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招聘系统(https://a.zjkq.com.cn/jobs)填写简历、投递志愿。已预报名的无需重复报名。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志愿,不应聘相应岗位的视作报名无效,请在“个人中心”确认第一志愿岗位为“已投递简历”状态。应聘者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医院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登陆招聘系统“个人中心”-“应聘状态”查询初选结果,原则上安排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3.初评。医院结合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初步评估,主要评估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学习情况、学术能力、参与课题、工作实践、所获荣誉等因素。此次公开招聘的岗位,原则上按符合资格初审的实际人数组织招聘。
(二)考试考核
本轮招聘考试工作将视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分批分次组织。考试采用但不限于笔试、面试等形式,分专业考试、综合面试两轮进行,逐轮淘汰,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其中高层次人才、副高职称及以上者不安排笔试,直接参加科室或院级面试。
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招聘工作,现场面试人员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浙江省健康绿码及行程卡绿码入院。身处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应聘者,医院将依据最新疫情防控政策,视情况安排线上面试。
1.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考核内容将提前在医院人才招聘网上发布,并短信、邮件通知考生。取得笔试有效成绩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
(1)科室面试
科室面试根据我院制度规定组织并开展工作。具体面试方式、内容由各科室结合岗位和专业特点决定,包括但不限于专业知识测试、临床操作、病例书写等。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和团队融合潜力,确定对科室面试人员的意见和排序,根据实际报名数确定入围院级面试人员,科室测评意见为不适合聘用的或低于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2)院级面试
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准备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就业协议书、成绩单、相关资格证等材料原件及扫描件(JPG或PDF格式)各1份,并备妥其他有利于证明本人工作和科研能力、业绩的资料进行资格复审。
院级面试由医院领导班子及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评审组,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实践经验、与岗位匹配性。结合专业面试、与应聘人员开放性交流情况,按计划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名单。
(三)调剂
我院将根据空缺岗位、应聘人员填报调剂志愿及其面试表现、排序等情况,安排岗位调剂。在招聘计划总量内,少量岗位将适当增聘一些优秀人员。
(四)体检、考察
面试完毕,各岗位根据综合面试表现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结合医院岗位实际需要,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不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或不适合在医院工作的疾病患者不予录用。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办法执行,部分岗位视情况安排为期1~4周实习,实习期考核情况作为考察工作重要组成部分。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我院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院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六)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我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如需递补,各岗位一般根据综合面试排序进行递补。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人才招聘网(https://a.zjkq.com.cn/jobs,“通知公告”);
2.浙江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hr.zju.edu.cn/cn/);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招聘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机构(部门)及联系方式:浙江大学(人力资源处),0517-88981917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7217423(人事科)
电子邮箱:jobs@zjkq.com.cn
招聘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71-87871332
常见问题:https://a.zjkq.com.cn/jobs/apply/problemMore.action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
2022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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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a.zjkq.com.cn/jobs/apply/getNotice.action?keycode=cc3b13d2-f1ed-4baf-adf7-49f71b72fd78